Rainforest Alliance认证咨询|雨林联盟2020版标准要求之农场规则生效时间
1.2. 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要求生效
农场规则 1. 雨林联盟 2020 版可持续农业标准的核心农业要求和所有供应链和可追溯性要求将于2021年7月1日生效。
农场规则 2. 过渡期证书持有者应继续遵守当前的认证项目和相应的标准要求,直至开始遵守雨林联盟2020 版可持续农业标准之日,除非雨林联盟 2020 版可持续农业标准、过渡期规定或其他针对特定规
则和要求的约束性文件另有规定。
农场规则 3. 过渡期证书持有者应自以下较晚日期起遵守适用的雨林联盟 2020 认证项目(定义为证书持有者的遵守日期):
- 2021 年 7 月 1 日或
- 针对过渡期审核与授权认证机构签署认证协议的日期
指南:如果证书持有者于 2021 年 5 月 1 日签署认证协议,则其应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遵守雨林联盟2020 版可持续农业标准。如果于 2022 年 2 月 1 日签署协议,则遵守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 日。
农场规则 4. 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的其他农业要求生效日期如下:
- 智能计量表要求(无论必选或自选)应自 2022 年 7 月 1 日或针对全范围认证周期的认证协议签署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生效,并仅在此日期后接受进行审核。(见 表 2 above)
- 第 1 级 改进要求(无论必选或自选)应自 2025 年 7 月 1 日或针对全范围认证周期的认证协议签署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生效,并仅在此日期后进行审核,除非证书持有者要求提前审核。(参见 表 2 above)
农场规则 5. 除非在特定的可追溯性要求或政策中另有规定,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的可追溯性要求自遵守日期(过渡期证书的开始日期或新雨林联盟数量的首次购买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适用于新雨林联盟数量。
指南:新雨林联盟数量是指源自收获时获得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或 UEBT/雨林联盟标准认证的农场的数量。这些数量在过渡期证书或 UEBT 证书内授予农场证书持有者。
农场规则 6. 除非在特定的可追溯性要求或政策中另有规定,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的可追溯性要求自过渡期证书开始之日起适用于遗留数量。
特例:适用以下特例:
- 共同责任(可持续差价和可持续发展投资)要求不适用于遗留数量。
- 溢价要求根据当前的 UTZ/雨林联盟规则适用于遗留数量。
指南:遗留数量是指源自收获时根据当前的 UTZ 或雨林联盟标准获得认证的农场的数量。
农场规则 7. 在过渡期审核准备阶段,证书持有者应自评是否符合:
- 自根据 农场规则 3 定义的遵守日期起的适用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要求。
- 针对自最后一次当前标准审核后进行的遗留数量交易和活动的适用认证项目要求。
指南:为获得雨林联盟 2020 认证项目的认证而开展的培训和内部检查应确保证书持有者及其成员均做好准备,以遵守规定 1、2、3、5 和 6 中确定的时间节点,即使这些培训和检查是在2021年7月1日之前进行。例如,对于发生在 2021 年 5 月的内部检查(旨在为过渡期审核做准备),证书持有者必须对照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的检查清单和要求进行检查。内部检查可评估团体成员/内部管理系统 (IMS) 于遵守日期(如 农场规则 3 中所定义)之前是否能够符合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
农场规则 8. 在过渡期审核期间,认证机构应检查以下方面的符合性:
- 自根据 农场规则 3 定义的遵守日期起的适用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要求。
- 针对自最后一次当前标准审核/背书后进行的遗留数量交易和活动的适用认证项目要求。
指南:认证机构应在雨林联盟 2020 认证项目检查清单最相关的条目中注明所发现的任何当前 UTZ/雨林联盟要求的不符合项。如果不符合项与检查清单中的任何条目均不相符,则该不符合项可单独提供,或
向雨林联盟标准和保障团队进行咨询。
农场规则 9. 如果在过渡期审核中发现证书持有者有与适用要求相关的不符合项,证书持有者应根据雨林联盟 2020 认证和审核规则妥善解决这些不符合项,并追溯至 农场规则 3 中定义的遵守日期。
指南:对于那些可追溯纠正的不符合项(例如工作或付款):如果证书持有者与认证机构于 2021 年 9 月 1 日签订认证协议并于 2022 年 4 月根据雨林联盟 2020 版标准进行审核,但仅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遵守工资付款,则认证机构将将此视为不符合项。若要关闭此不符合项,则必须仍向相应工人付清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期间的未付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