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S认证辅导|关于认证机构对IFS 审核员,报告评审员,培训师和见证审核员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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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从事 IFS 食品审核业务的认证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则。
2.1 与 IFS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认证机构在授权进行任何 IFS 审核前(包括认可过程中的第一次评估),须签署 IFS 框架协议。认证机构应证明他们正在积极申请 ISO/IEC 17065:2012 IFS 食品标准的认可。作为IFS 框架协议的一部分,认证机构有义务派遣至少一名参与者参加年度 IFS 认证机构会议。该人员应是 IFS 标准经理、经批准的 IFS 内部培训师或其正式委派的代理人,且英语流利。
2.2 ISO/IEC 17065:2012 标准 IFS 认可流程
认证机构从事IFS 食品认证应取得国际认可论坛 (IAF) 的认可机构,依据 ISO/IEC 17065 标准做出的认可。认证机构在取得认可资格前,可进行最多十(10)次审核,包括认可见证评审。所有审核(包括至少一个完整的认证过程)须由认可机构在总部首次评审期间进行评审。
注释:如有违反 ISO/IEC 17065:2012标准认可资格撤回或暂停,则整个认证过程须停止,认证机构将不再允许颁发IFS 证书。从撤回或暂停之日起,认证机构不能颁发IFS 证书,即使是已经进行但仍在认证过程中的审核(报告评审、认证决定等)。
2.3 投诉和申诉程序
认证机构应能提供书面的程序来考虑和解决对 IFS 审核结果提出的申诉。这些程序应独立于审核员个体之外,并应由认证机构的高级管理者考虑。申诉应在收到审核现场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认证机构应对企业和/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应有书面的处理程序。最多须于五(5)个工作日内发出信件,确认已收到投诉。须在收到投诉的十(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的反馈。在完成对投诉的全面和彻底调查后,应给予书面的完整答复。
对于 IFS 办事处收到的投诉的处理,在与认证机构的框架协议中对投诉的管理原则如下:
• 若投诉与 IFS 审核质量或审核报告的内容有关,IFS 代表处要求认证机构在十(10)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因陈述和问题的改正措施。
• 若投诉与管理失误有关,如出现 IFS 审核报告、证书或数据库中的错误,IFS 代表处要求认证机构在五(5)个工作日内提供陈述并改正。陈述应以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布。
2.4 认证决定
有关认证的决定只能根据有能力的个人或认证委员会的建议做出(图8)。此外,该决定只能由与执行审核的人所不同的人员做出。

2.5 认证转移
如一家认证机构决定将其认证活动转移至另一家认证机构,新的认证机构须核实所有现有的IFS 证书,以决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撤回最近的证书或进行额外的IFS 换证审核)。
2.6 认证机构对IFS 审核员,报告评审员,培训师和见证审核员的责任
认证机构应确保符合 ISO/IEC 17065:2012标准和 IFS 框架协议。
认证机构的责任是确保相关流程到位,以监控和维护所有审核员的能力,使其达到 IFS 标准所要求的水平。因此,认证机构的职责如下:
• 管理见证审核/评估(通过认可机构、诚信计划和认证机构的监控程序和签署审核)。
• 确保审核员或评估审核团队有资格进行全面的审核,并能够采用相关的法律、法规、IFS 要求和认证机构自己的规则。
• 保持审核员的能力(通过认证机构的持续监督),并至少每两年一次现场见证审核员的审核表现(更多详细信息,请查阅第三部分3.1.5章节)。在 IFS 数据库中,所有与满足维持批准要求有关的信息都应保持更新。
• 在开始为认证机构进行 IFS 审核时,见证已经是IFS 审核员但新加入认证机构的审核员(此见证审核可算作定期监控审核,所以下一次定期监控审核在第二年进行)。
• 确保审核员行为公正(例如,在过去两(2)年中未违反IFS 规则、未担任咨询顾问、未参与或代表被审核企业行事)。
• 确保任何审核员不得在同一生产现场连续进行三(3)次以上的 IFS 食品审核(仅适用于全面审核,不论两次审核之间的时间长短;这不适用于跟踪审核、扩展审核和作为实习审核员参与的审核)。
• 确保所有审核员和评审员都与认证机构签订了有效合同。
• 每次审核都要获得审核员的签署确认,其中包括声明:
• 遵守认证机构确定的所有规则,包括保密性和独立于商业和其他利益
• 目前或过去两(2)年内没有利益冲突,包括与被审核企业有任何关联的声明。
当审核员是认证机构的正式员工时,可以使用一般的确认来覆盖这一要求。
• 确保认证机构至少有一名员工负责认证机构内部的 IFS 培训。获批准的 IFS 培训师必须参加过 IFS 组织的TTT课程。
 注释:如认证机构正在开展 IFS 活动,IFS 可根据要求举办内部培训。
• 每年为IFS 审核员和报告评审员组织16小时的内部培训,以分享经验、校准和更新相关法律要求的知识等。内容应包括 IFS 最佳审核实践指南。IFS 培训师对培训内容负责,并至少主导部分的培训内容。培训主题包括法规、评估实践、食品安全更新等,可以与 GFSI认可的其他食品安全认证标准培训相同。16小时的培训应包括至少一天的面对面会议。另外八(8)小时的培训可以通过面对面的会议或在线课程进行,只要它是专门针对 IFS 的。根据要求,应提供参会签字名单和培训日程。
• 充分了解 IFS 提供的可以在 IFS 网站上获取的考试规则。
• 确保审核报告和相关文件(包括审核员记录)安全可靠地保存五(5)年。
认证机构负责指派一名审核员或一个审核小组,为每次IFS 审核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技术范围、语言、能力/技能等。
每个认证机构至少应有一名签约审核员、一名签约报告评审员、一名批准的 IFS 培训师和一名 IFS 负责人 (IFS 联系人)。如果有任何变化,认证机构应通知IFS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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