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咨询-回收木材材料的来源分类与甄别实例
回收木材材料的实例
消费后木材来源
城市来源
商业(零售商、办公室、小企业);
建筑和拆毁的废材;
从垃圾场、转运站、材料回收机构获得的废材和实木;
工业包装和行政废料(不包括加工废料);
公共机构(学校);
住宅。
消费后木材材料
商业运输包装
包括废弃的货盘、条板箱、外板、电缆滚筒。
建筑和拆毁的废材
包括门、地板、旧橱柜、模板、规格材、废弃的木材包装,如货盘、电缆滚筒;
通过拆解回收的木材,如抢救的规格材、建筑构件。
损坏的材料和废材
由消费后木材产品生产的,包括拆解的建筑材料、从建筑和拆毁的废材回收的木材;
用过的电话杆、铁路枕木、建筑材料、家具、橱柜、商店设施、货架等,这些材料原先用于住宅、商业或工业目的;
边角料、刨花、锯末,以及消费后木材产品、拆解的建筑材料或由建筑和拆毁废材回收的木材,类似在加工期间产生的材料。
消费前木材来源
城市来源
商业;
公共机构。
工业来源 来自改制和二次制造的加工废料。
消费前木材材料
损坏的库存品、废品、多余库存品、停止使用的物品,它们已经失去原先的用途;
边角料、刨花、锯末,以及在二次加工或生产最终产品期间产生的类似材料。
不能接受作为回收木材材料
木材材料
从原生材料产生的、作为边角料的木材材料,这些材料在初次或二次加工过程中被废弃,但它们可以通过组合方式在相同生产过程重新利用。
副产品
来自未使用过的原始材料的副产品(如边料、刨花、锯屑、原木初加工后的东西)。
林业废弃物
所有被认为是森林或城市的废物(如枝丫、小的或腐烂的木片、老树的树干和用于获取食物的棕榈、打捞的城区树木以及水中的遗弃木材)。
注释
1 建筑和拆毁的废材在美国不列为城市废料,但在本标准中不加以区分。
2 除了单独说明以外,由回收机构、垃圾场、转运站获得的木材废料源自上述其他城市来源。该来源可能包含消费前回收木材。
3 在美国,耐用商品定义为使用期限在3年或以上的产品,本标准没有加以区分。木材运输包装在理论上应属于耐用商品。
4 建筑和拆毁的废材不可避免地包含某些消费前废料,如规格材的剩余部分、地板和模板、废弃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