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F认证咨询-构建动物健康防线之药物与饲料管理计划解析
5.7 药物、动物饲料和农用化学品
5.7.1 化学品的购买
5.7.1.1疫苗、药物、维生素、膳食补充剂和农用化学品应获准在特定动物产品的生产国(场所地点)和目的地国使用。
法规要求时,购买的化学品应标明有效成分、适用剂量率和使用说明。
如果无法规或仅有部分法规管制化学品的使用,生产商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文件,以解释使用非管制化学品的理由。
5.7.1.2不得购买或仓储生产活动所在国/地区或目的地国/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
5.7.1.3化学品供应商应列入经批准供应商程序(参见 2.3.4),并且应保留所有购买和使用的化学品的最新库存记录(参见 5.2.2)。
5.7.2 动物药物和饲料
5.7.2.1说明针对目标疾病使用疫苗或药物的方法和责任应形成书面文件,并遵照实施(即动物健康计划)。该计划应包括:
i. 所有疫苗和药物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包括停药期;
ii. 不按照标签说明用药的情况只能由注册兽医批准并形成书面文件;
iii. 为管理疫苗用药(例如,了解最高残留水平、用药方法和停药期)的人员提供培训并使其能够胜任;
iv. 当牲畜感染应报告的疾病时需要采用的隔离制度和纠正措施;
v. 未使用的动物药物、过期药物、空容器和一次性仪器的处置流程,根据 5.2.2.5 执行;以及
vi. 最新的药物登记册,以及购买和使用过的所有药物的记录。
对于需要在饲料、加药物的饲料或水中配用兽药的情况,添加兽药后的饲料应当单独标识和储藏。
5.7.2.2 无论是购买的还是场所生产,维持所有动物饲料的安全和完整的方法和责任应形成书面文件,并遵照实施(即饲料管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
i. 动物饲料符合法规要求,并受到相应的管理,以尽量减小微生物或化学污染的可能性;
ii. 风险评估、预防控制、监测、验证和纠正措施(参见 2.4.3 食品安全计划);
iii. 饲料质量测试计划(参见 2.4.4.1),用于验证其符合既定的微生物和化学标准或要求;
iv. 当发现动物饲料被污染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合使用时提供纠正措施的保留系统(参见 2.4.5);
v. 动物饲料生产控制、测试和购买记录
5.7.3 农用化学品
5.7.3.1 应制定和实施喷淋或农作物保护方案,说明用于目标虫害或疾病的施用和初次施用的限值水平。
所有化学品施用的记录应包括:
i. 使用的化学品;
ii. 作物信息;
iii. 施用日期、方法、浓度和频率;以及
iv. 表明化学品施用和收获之间的时间间隔符合该化学品经批准的收获间隔的证据。
5.7.3.2化学品施用的决策人应:
i. 展示知识和易于获得化学品施用和目的地市场允许的最大残留量的信息;
ii. 仅使用获准用于栽培特定产品和用于预期市场的化学品;以及
iii. 展示化学品施用和农作物停药期的能力和知识。
5.8 废弃物处置
5.8.1 废物处理和处置
5.8.1.2应设计和建造废物系统,并定期从农场清除废物,以确保不对牲畜或动物产品以及毗邻或相邻的水道和田地造成危险。
5.8.1.3 废物清理公司不得穿过动物生产区域或房舍区域,以清除 5.8.1.1 中确定的废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