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F认证咨询-高风险地区的环境空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保食品安全
11.7 功能区分离
11.7.1 高风险工艺过程
11.7.1.1 高风险食品加工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高风险食品经受“灭菌”步骤、“食品安全控制”或经过加工后处理的敏感区域应加以保护/隔离,远离其他工艺、原材料或处理原材料的员工,以确保将交叉污染降到最低。
11.7.1.2 高风险地区的环境空气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以确认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危险。
11.7.1.3 执行高风险流程的区域只能由专门从事该职能的人员使用。
11.7.1.4 涉及高风险区域的员工进入高风险区域时应更换干净衣物和鞋子或临时防护服。员工出入口的位置、设计和配置应支持员工更换专用防护服,保持高标准的个人卫生,以防止产品污染。
11.7.1.5 产品转移点的位置和设计应避免损害高风险隔离,并将交叉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11.7.2 食品解冻
11.7.2.1 食品解冻应在适合其目的的设备和房间内进行。水解冻设备应确保水的连续流动,以确保水的交换速率和温度不会造成产品不良或污染。水的溢流应导入地面排水系统而非地面上,或者铺设合适的管道。
11.7.2.2 空气解冻设施应设计成可在受控制条件下解冻食品,其速率和温度不会造成产品不良或污染。
11.7.2.3 对于解冻产品使用过的箱子和包装材料,应有收纳和定期处理的规定,以免造成产品风险。
11.7.3 异物污染的控制
11.7.3.1 用于防止产品杂质污染的责任和方法应形成书面文件并遵照实施,且传达给所有员工。
应进行检查(参见 2.5.4.3)以确保厂房和设备保持良好状态、设备未松脱或老化,且无潜在污染物。
11.7.3.2 玻璃、陶瓷、烤瓷、实验室玻璃器具或其他类似材料制成的容器、设备和其他器具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接触区(但产品装在这些材料制成的包装内,或根据法规须使用含玻璃刻度盘盖板或水银 (MIG) 温度计的测量仪器除外)。
当食品处理/接触区需要玻璃制品或类似材料时,应在玻璃清单中列出,包括其位置和状态的详情。
11.7.3.3 应对食品处理/接触区定期进行检查(参见 2.5.4.3),以确保无玻璃或其他类似材料,并在玻璃清单中列出物体条件的变更。
11.7.3.4 加工设备上的玻璃仪器刻度盘盖板和水银 (MIG) 温度计应在每班次开始时检查,以确认没有损坏。
11.7.3.5 在发生玻璃或类似材料损坏的情况下,受影响区域应隔离、清洁并彻底检查(包括清洁设备和鞋子),并在操作开始前由主管人员批准。
11.7.3.6 用于食品加工和处理区的木栈板和其他木制器具应专供该用途使用、适当清洁和维护。其状况应进行定期检查。
11.7.3.7 设备、设备盖板和高架结构上的易松脱金属物体应去除或紧固,以免造成危害。
11.7.3.8 用于加工和包装操作的刀子和切割仪器应加以控制,并保持洁净和良好维护状态。可折断的刀片不得在生产或仓储区域使用。
11.7.3.9 应定期检查垫片、橡胶叶轮和其他由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磨损或变质的材料制成的设备(参见 2.5.4.3)。
11.7.4 异物的检测
11.7.4.1 监控、维护、校准和使用筛网、筛子、滤网或其他技术来去除或检测杂质的责任、方法和频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遵照实施。
11.7.4.2 在使用检测和/或去除系统时,场所应根据对产品及其包装的风险评估设置检测限值,并确定检测器在加工流程中的位置。
11.7.4.3 金属检测器或其他物理污染物检测技术应针对操作有效性定期监督、确认和验证。这些设备的设计应可隔离有缺陷的产品并指出何时被拒收。
11.7.4.4 应留存杂质检测装置检查、任何由该装置拒收或去除的产品记录,以及由这些检查导致的任何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记录。
11.7.4.5 在所有出现异物污染的情况下,受影响的批次或产品应加以隔离、检查、返工或处置。应保留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