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认证辅导|审核过程的特定重点在于工厂内食品安全规程和通用良好操作规范的实际实施情况
第 II 章要求
要求的版面设置
本《标准》之要求的每一节或每一小节都以意向声明开头。它列出了遵守该节各项要求的预期结果。这构成审核内容的一部分,而且所有公司都必须遵守意向声明。
意向声明下方的表格是更具体和详细的要求(条款),如运用得当,将有助于实现要求所声明的目标。全部要求都应构成审核内容的一部分。
要求的颜色编码
生产过程代表了工厂的关键活动。审核过程的特定重点在于工厂内食品安全规程和通用良好操作规范的实际实施情况。对这些区域的审核构成了审核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审核生产和现场设施、员工面谈、观察流程和与员工一起审核生产区文件预计将占审核约 50% 的时间)。生产区包括工厂的生产、贮存、发货、维修、现场实验室设施以及工厂安保等外部区域。
为帮助这个过程,《标准》内的要求用颜色编码表示(参见表格 1)。颜色编码展示了那些通常作为生产区域和设施评估的一部分而进行审核的活动,以及作为记录、系统和文件评估的一部分进行审核的活动。
基本要求
在本《标准》中,某些要求被指定为“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将以“基本”一词进行标记,并且加注以下符号:这些要求对于有效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操作的建立和运作至关重要。所认定的基本要求包括:
• 高级管理层承诺与不断改善 (1.1)
• 食品安全计划——HACCP (2)
• 内部审核 (3.4)
• 原材料和包装供应商管理 (3.5.1)
• 纠正和预防措施 (3.7)
• 可追溯性 (3.9)
• 布局、产品流和隔离 (4.3)
• 内务管理和卫生 (4.11)
• 过敏原管理 (5.3)
• 操作控制 (6.1)
• 标签和包装控制 (6.2)
• 培训:原材料整理、制作、加工、包装和贮藏区 (7.1)。
不遵守基本要求的意向声明(即重大不相符)将导致初次审核时不予认证或后续审核时撤销认证。这将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全面审核,以建立可证明的合规证据。
附加要求
第 1–7 节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的运营,但下列情况除外:
• 条款5.8 只适用于生产,加工或包装宠物食品或动物饲料,条款5.9只适用于动物初级产品生产。
• 工厂产品需要高风险、高关注或常温高关注设施(定义见附录 2)的所有工厂都必须符合第 8 节的要求。需要高风险、高关注或常温高关注设施的所有工厂都必须符合第 8 节的要求。
• 如果工厂还处理贸易产品(即食品产品和原料,通常储存在工厂并在标准的范围内,但不会在工厂生产、加工、返工或包装),工厂可选择是否将此类产品包含在BRCGS的审核范围。第 9 章中详细列出对此类产品的附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