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SA8000认证咨询|集合地点需设定在一个与可能的火灾保持安全距离的位置
应急备案
1. 备有一个档化的应急备案及应对方案以描述相应所有人员需在火警及/或紧急事故的行动(人为及或天灾)。这方案有界定负责预防、降低影响及处理这些紧急事故的人员。(3.7)
2. 存在自动消防系统(火警探测、烟雾探测、警报、固定或流动灭火器),并对上系统作出例行检查及保养。(3.7)
3. 组织的工作间、生活区及地方内有在固定间距上张贴以工人所使用之语言的疏散图,并标上”阁下在此”。(3.7)
4. 于工作间内当眼位置有张贴附有急救员、火警管理员、应急小组及负责健康与安全的管理人的标示。(3.7)
5. 出门在工作时间不可上锁,或当为推杆类型的出口门时,可从里面打门,并需保持安全出口畅通及不可堵塞,出口门的开门方向为逃生方向,可让工人从工作间内,在不需要使用锁匙或工具情况下打开出口门,并能在紧急事故时充分地打开及有足够宽度令人员安全地疏散。(3.1)
6. 按楼宇的高度、类型及人数,有充足的安全出口。窗户式出口是不可接受作为安全出口使用。(3.1)
a. 各楼层最少两个安全出口。
b. 在未有安装自动喷淋系统的工业楼宇,步往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出200呎或60米。
7. 所有通往走廊及楼梯的门,工人在不使用锁匙或工具情况下能向外打开。疏散道保持顺通及未有堵塞。 (3.1)
8. 通往楼宇外而不是设定为安全出口的出口以本地语言识别为「非安全出口」。 (3.1)
9. 在工作间外有一个或多个指定及附有标识的集合地点。集合地点设定在一个与可能的火灾保持安全距离的位置。那位置足够大以容纳所有员工及其他可合理地于某时段在场所内出现的人士。(3.1)
10. 安全出口标示能于30米外用肉眼看见。其文字最少有18cm高及以夺目颜色标示及设有灯光或正面板有荧光功功能。(3.1)
11. 安全出口装有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标示,在工作间内可最少能看见一个标示。对以带电池的安全出口标示要有定期进行检查,并按厂家设定的时间更换电池。(3.1)
12. 有地上标记、带贴纸或其他标示以引导人员逃离危险地点。(3.1)
13. 所有楼梯间及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有装上应急灯。(3.1)
灭火器
1. 有对功能完备的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清楚地标识、取用及确保未有堵塞。(3.1)
2. 反映人员对灭火器具备知识及了解其基本使用方法。(3.6)
3. 如有消防栓,有对喉辘、软管、所有水源及水泵最少每年进行两次检查及冲洗。(例如在消防演习中) (3.1)
警报系统
1. 存在一个警报系统,并能在整个组织的各楼层包括工作场所、仓库、宿舍、餐厅、日间托儿所及任何雇主提供雇员服务的设备均能听到警报。这警报有其独特的声音以能与其他通讯系统作出分辨。(3.1)
2. 在警报系统进行维护时备有可替代的系统。(3.1)